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 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并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
第一百一十八條 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由于采購油煙凈化器及安裝使用的成本問題,許多商家存在‘僥幸’心理。
一是采購市面上的所謂‘便宜’的凈化器,基本上只是個空箱子,應付下檢查,實際沒有任何凈化效果,這種商家不少,最后只能落個被罰款,重新整改的下場。
二是雖然安裝了合格的油煙凈化器,但是并未正常使用,只有知道有人來檢查時,才會正常使用。
三是安裝不合理,比如抽煙機的風量遠大于油煙凈化器的風量,導致油煙凈化器未來得及處理,油煙就已經被抽出了。
四是安裝了油煙凈化器后,未定期清洗保養,導致凈化器效果下降,超標排放。
所以,建議餐飲企業主不要貪圖這些所謂的‘便宜’,一次性整改到位,購買合格的油煙凈化器,其次是安裝匹配風量上要合理,定期清洗維護凈化設備,確保油煙凈化器長期穩定的工作。